树立廉洁意识,做清正廉洁党员干部
习近平总书记在《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第二个专题(91页至98页),在《增强推进党的政治建设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一文中强调:“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领导干部要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做廉洁自律、廉洁用权、廉洁齐家的模范”。《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也明确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
廉洁,是我们党一贯倡导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是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优良品格。领导干部只有善“廉”想,常思“廉”,做到以“廉”养心、修身,才能“生严”“立威”,才能更好地带领党员和群众攻坚克难、砥砺前进,确保各项任务目标顺利完成。
善于“廉”想,领导干部要做好“省自身”。廉洁从政、干净从事是领导干部最基本的职业操守、政德所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一个人能否廉洁自律,最大的诱惑是自己,最难战胜的敌人也是自己。党员领导干部做到廉洁自律,首先要从“心”上战胜自己,做到静心、净心。静心,就是要淡泊名利、宠辱不惊。面对各种“诱惑”,保持心如止水的定力;净心,就是要时常自我反省,常给心灵大扫除,发现问题要及早消灭在萌生状态。党员领导干部只有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才能以平常坦然之心对待名利荣辱,以无私奉献之心对待工作事业。
善于“廉”想,领导干部要走好“从政路”。走好“从政路”,领导干部就是按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学和做,就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将自己的言行置于纪律规矩的“框架中”,用纪律规矩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不越纪律规矩“红线”,不触纪律规矩“高压线”。要强化从政为民意识,坚持“人民至上”,树牢人民立场、强化民本意识,通过听民声、排民忧、解民难、成民事,在不断服务群众中锻造过硬作风、打造不腐之身。要强化监督制约,把接受监督成为一种习惯,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切实在监督中廉洁从政、保持本色、推动发展。(茅坪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