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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解决谈话人不讲真话的对策及措施

      解决谈话人不讲真话问题,需要多管齐下,综合施策。
      一是加强思想教育。一要在全社会倡导讲真话光荣、说假话可耻的社会风气。二要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讲政治、讲正气,树立正确的是非观念,从党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出发,切实担负起自身应负的责任和应尽的义务。三要教育各级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干部使用上要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和群众公认的原则,自觉抵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以正确的用人导向鼓励干部群众讲真情、说实话。
      二是提高考察人员素质。考察者素质高低,直接关系到干部考察工作的质量。这就要求考察人员必须思想过硬、业务娴熟、工作认真、群众信赖。组织部门要不断加强对干部考察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培养他们树立高尚的道德情操和严肃的纪律观念,对不适合在组织部门工作的要坚决调离,维护组织部门的良好形象和威信。要通过业务培训使考察人员提高分析问题能力,能熟练掌握考察方法和谈话技巧,营造和谐的谈话氛围,积极而效地引导谈话人主动向组织反映真实情况。
      三是改进干部考察方法。要加强对干部的平时考核,变被动、临时考察为主动经常了解,要加强与纪检、审计、考核办、信访等部门联系;在考察范围上要尽可能地扩大谈访面,要重视到干部的上级和以前工作过的地方了解情况。要加强实地考察,看实际工作效果;要重视少数人的意见,因为干部的一些问题往往只有少数人知道。要把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收集到的干部信息与谈话情况相印证,加经甄别分析、去伪存真,不被假话所迷惑。
      四是建立双向考察责任制。明确访谈人和谈话人的职责义务,强化责任追究。访谈人必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严守秘密,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深入调查核实并如实向组织汇报。谈话人要客观公正地反映考察对象情况,不能夸大其辞、知情不举、隐瞒歪曲欺骗组织。谈话结束时,谈话人在访谈记录上签字备查以示负责。责任明确后,要制定相应处理办法,违者必究。用严格的制度保证谈话内容的真实性。
      五是严肃干部任用工作纪律。组织部门干部监督机构要定期、不定期地检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执行情况,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各个环节的监督。对违反《条例》规定和干部工作制度,搞用人上不正之风的行为严肃查处。要抓好正反两方面典型,发挥正确的舆论导向作用,努力营造一个使谈话人想说真话、敢说真话、说真话有用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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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站编辑:中新评论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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