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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认识新冠病毒

        国家卫生健康委26日发布公告,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根据公告,经国务院批准,自2023年1月8日起,解除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采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不再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

       2022年12月26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制定了《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2023年1月8日起,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对新冠病毒感染者不再实行隔离措施,不再判定密切接触者;不再划定高低风险区;对新冠病毒感染者实施分级分类收治并适时调整医疗保障政策;检测策略调整为“愿检尽检”;调整疫情信息发布频次和内容。依据国境卫生检疫法,不再对入境人员和货物等采取检疫传染病管理措施。实施“乙类乙管”后,我国防控工作目标将围绕“保健康、防重症”,采取相应措施,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面对“新冠病毒”,我们要正确认识它,我们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我们要保持良好的心态。当前,在全球流行的奥密克戎变异毒株临床特征逐 步被认知,住院率、重症率、病死率大幅降低,无症状和轻型大约占到 90% 以上,出现肺炎症状很少,重症比例更小。我们不必过度紧张甚至恐慌。我们要坚持科学规范佩戴口罩。科学规范佩戴口罩依然是预防新冠病毒最经济、最实用、最有效的防护措施。大家要养成出门规范佩戴口罩、随身携带口罩的良好习惯,做到重点场所“凡进必戴”,重点人群“应戴尽戴”,形成人人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全民共同防疫的良好氛围。 做好公共场所个人防护。为最大程度保障出行安全,降低新冠疫情传播风险,在进入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餐饮娱乐、景区景点、电梯、车站等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自觉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在与他人交流时,保持 1 米以上社交距离,尽量减少直接接触。注重个人卫生习惯。加强个人卫生,避免用未清洁的手直接触摸口、眼、鼻,打喷嚏或咳嗽时,请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用过的纸巾不能乱丢。日常生活中要勤洗手,做好手卫生。加强疫苗接种。接种疫苗是抵御新冠病毒的有效方式,要提醒身边符合接种条件的朋友尽快完成全程和加强接种。老年人尤其是有慢性基础病的老年朋友,更要积极接种!为他们的生命健康上一份“保险”。(茅坪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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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站编辑:中新评论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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