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好为官“不作为”和“乱作为”

 
        当前,治理为官“不作为”和“乱作为”是各级党委政府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重点工作。笔者作为一名基层乡镇干部,觉得应该从以下几方面对为官“不作为”和“乱作为”进行治理。
        为官“不作为”主要原因是为官者能力素质有限,干事意识不强,担当精神不足,认为“为官可为也可不为,日子可以混过去”。治理为官“不作为”,首先要严格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及时清理门户,让“不作为”的庸官、闲官、关系官不能为官;其次是健全完善“公正合法阳光”的选人用人机制,让“想为者”有机会,让“能为者”有舞台,让“敢为者”有位子,营造为官“有为则有位,有位需有为”氛围。
        治理为官“乱作为”,一是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让为官者不能“乱作为”;二是加大监督。发挥纪检、监察、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让为官者的“作为”在“阳光”下运行,让为官者不敢“乱作为”;三是严格责任追究,依法依规惩治为官“乱作为”,让“乱作为”的为官者付出代价,吸取教训, 让为官者不想“乱作为”。
作者:杜枢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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