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活动证“静止”

        近期,中组部新印制了一批流动党员活动证,与先前版本相比,新增条形码,统一编号,保证权威性和准确性,避免各地编号混乱、核实困难等问题。但笔者了解到:活动证经组织关系所在基层党委核发后,少数党员将其揣入“口袋”中,压在“箱子”底,部分党员到流入地党组织报到时仍需流出地基层党委出具书面材料,党员活动证陷入“静止”的尴尬境地。
         流动党员活动证是流动党员临时组织关系的证明,是流动党员身份和参加组织生活的凭证。笔者认为,要让党员活动证“活”起来,一方面流出地党组织要依托党员信息管理系统,专门建立流动党员信息管理平台,新增应急联系人模块,实现数据互联互通,确保组织随时能“找到人”。在核发活动证时,要“一对一”阐释按期参加组织生活、缴纳党费的重要性,增强党员意识,牢记党员身份。在春节集中返乡时,组织召开流动党员座谈会,加强党性教育,听取流动党员意见建议,查验活动证使用情况,进行活动证年审。另一方面,要在各企业党支部、村(社区)党总支部逐渐推广使用“扫码器”,流入地党组织可运用“扫码器”获取党员基本信息、党员教育、党员积分、参加组织生活等情况,及时将外来流动党员编入党组织,加强经常性教育、管理和服务,主动关心外来流动党员,如实填写参加组织生活、党费缴纳等情况,及时将重要情况反馈给流出地党组织。
        流动党员管理要树立“一盘棋”观念,避免“单打独斗”,努力创造条件,实现流出地党组织和流入地党组织有机衔接,双向互动,将流动党员管理落到实处。(杨德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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