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重培养“四类”党员乡土人才
农村的发展离不开人才支撑,因此在新农村建设人才保障工作中,要注重培养“四类”农村党员乡土人才,不断增强农村党员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的能力,加强农村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
一是培养“农产品流通经纪人”。依托龙头企业、各类农村专业经济协会,通过举办农村党员市场流通知识培训班,提高党员的市场营销能力。利用村级远程教育终端接收点和农村党员电教中心户,通过远程网络平台使农村党员干部了解各地农产品产销信息。同时,把农村优秀经纪人培养成为党员,吸纳更多的党员经纪人进入各种协会和中介服务组织,联合开拓市场。
二是培养“科技致富领头人”。建立了以乡镇为单位的“科技能人”档案,整合农业、科技等部门的力量,对“科技能人”进行了重点培养。县乡两级涉农部门聘请科技特派员与村级“科技能人”结成对子,进行农业科技“充电”;对带领群众致富贡献大的“科技能人”,给予表彰和一定的物质奖励。党员乡土专家,吃住在农户,指导在田间地头,为党员、群众提供技术指导,并为所帮带的农户选项目、找路子、传技术,在党员与群众之间构架起稳固的“双带”连心桥。
三是培养“村务政务监督人”。各乡镇党委聘请熟悉党的方针政策,群众威信高,有参政议政能力的农村党员为“村务政务监督员”,定期吸收他们参与重大问题决策和重要工作监督。本着村民的事由村民办的原则,在每个村设立村务公开监督员,有力地促进了村民自治的发展,融洽了干群关系。
四是培养“法律知识宣传人”。挑选一批文化水平较高并且懂法律、热心为群众服务的党员群众,针对农村出现频率高的上访事件,定期举办法律知识培训班,聘请县党校教师、信访、司法部门的法律工作者上门开展法律法规、信访知识辅导和案例教学。“法律知识宣传人”将掌握的法律知识与建设新农村中的工作实际结合起来,指导帮助农民签订经济合同、协议或解决处理有关纠纷,有效地解决了土地纠纷等影响农村稳定的“老大难”问题,进一步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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