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五年追讨恋爱红包被驳,法律与情感的边界
分手五年追讨恋爱红包被驳,法律与情感的边界在哪?
近日,“男子分手五年后追讨恋爱红包被法院驳回”引发热议。2011年小卢、小苏网络结识,2015—2019年间,小卢向小苏频繁转账,其中既有“520”“888”等象征爱意的特殊金额,也有标注“补货”的经营款项。2019年小苏提分手后另嫁。2025年3月,小卢起诉索还79125.42元,法院以超诉讼时效驳回,事件折射法律与情感的复杂关系。
从法律层面看,诉讼时效制度旨在督促权利人及时维权以稳定社会秩序。本案中,小卢在分手后五年间既未主张权利,又不存在时效中断、中止事由,法院驳回诉求符合法律规定,凸显“法律不保护权利休眠者”的时效规则。在款项性质认定方面,法院通过分析双方互转款项特征作出裁判:高频次小额转账及特殊数字金额(如520、1314)符合恋爱赠予性质,备注经营往来的转账及生活开支亦不具婚约财产特征。该判决为婚恋期间经济往来提供了司法裁判标准,警示公众需及时维权并注重留存证据。
从情感和社会观念角度审视,这起事件令人深思。恋爱时的转账,尤其是“520”“888”这类特殊金额,往往承载着浓情蜜意,是爱意的表达。当一段感情结束,一方却在多年后追讨这些饱含情感的红包,难免让人觉得感情被金钱“玷污”,曾经的美好变得不堪一击。小苏已开启新生活,结婚生子,小卢此时追讨红包,不仅可能扰乱对方生活,也会让自己陷入舆论的漩涡,被指责“输了感情又输人品”。同时,这也折射出社会观念中情感与利益的博弈。传统观念将恋爱馈赠视为情谊象征,而现实中财产纠纷频发,凸显出人们在情感与理性间的摇摆。
这一事件背后,反映出当下部分人在婚恋中金钱观的扭曲。一方面,有人将恋爱视为一场“投资”,期待在感情结束时能收回成本甚至获利;另一方面,也凸显出部分人对婚恋中金钱往来缺乏清晰认知和妥善处理能力。在恋爱中,很多人碍于情面,不会明确款项性质,一旦感情破裂,就容易引发纠纷。
为避免此类纠纷,情侣在恋爱期间应树立正确的金钱观。若有借贷,务必明确标注,保留凭证;若是赠予,尤其是特殊意义的赠予,就该做好“付出即放弃所有权”的心理准备。同时,双方要坦诚沟通金钱问题,约定好经济往来规则,避免日后产生矛盾。此外,社会也应加强对婚恋中法律知识和正确价值观的宣传教育,引导人们在享受爱情的同时,理性对待金钱,让感情与金钱各归其位。(邦洞街道 万小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