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严把干部档案任前审核“三道关”
要坚持把干部任前档案审核工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前置程序,严格审核制度,严把审核关口,严防“带病提拔”,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切实提高干部选任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强化干部选任工作公信力。
一是强化责任,严把审核程序关。按照“谁管理、谁把关,谁考察、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压实审核责任,干部管理部门会同管档部门提前对拟动议干部档案进行审核,在考察对象确定后,由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再次复核,确认干部信息无误后,详实填写《干部人事档案任前审核登记表》并签署审核意见。凡因干部档案任前审核不实而造成选人用人失察失误的,根据问题的环节与情节的轻重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是全面审查,严把信息内容关。通过“一看二查三对比四归档”的方式认真审核干部基本情况,确认是否符合任职资格条件。一看,全面浏览干部档案,对干部成长经历等基本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初步了解干部;二查,重点查阅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材料,确认档案材料可以完整反映干部成长轨迹;三对比,对档案信息前后是否一致,有无不实、涂改、造假等现象进行对比,反复验证,确认档案材料内容是否真实;四归档,对干部档案重要材料缺失的,及时通知干部所在单位和本人及时提供原始材料,对补交的档案材料要仔细辨别、反复确认,确保真实准确,严防造假。
三是认真甄别,严把结果鉴别关。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诸如干部政治面貌、学历学位等不符合任用条件的“硬伤”,一律不“上会”;缺少入职、入党、学历学位、职务变动、干部身份等重要原始材料,不能真实完整地反映干部成长经历的,在材料收集齐全并准确确认前,一律不“上会”;存在涂改造假或档案材料涉嫌涂改造假、重要事项存疑的,经组织调查,一时难以查清、尚无明确结论的,一律暂缓或取消干部任用资格,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和“带病上岗”, 为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筑牢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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