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官不为,也是一种“腐败”
近期,《人民的名义》这部反腐剧刷爆了朋友圈,火遍了各大媒体网站论坛。记得“达康书记”在京州市懒政干部学习班开班仪式上的讲话,其中提到一句:“我们有的干部,为官不为,其实质也是一种‘腐败’,比如我们光明区的区长孙连成……。”诚如“达康书记”所言,政府形象的崩塌,除了因某些官员的腐败造成的严重影响外,系统内懒政干部的存在,在严重减缓政府运转效能的同时,也极大的挫伤了广大人民群众对共产党执政管理下的政府作为的自信心。其中扮演“重要角色”的,便是今天我们提到的所谓“巧官”。
清代官员吕坤在《实政录》中指出了“巧官”的“为官哲学”:实实在在的政事不办,只知粉饰太平,伪装出一副善良的样子;地方上军民的事情毫无作为,唯念念不忘自己的私利;对下颐指气使,对上却奴颜婢膝,极尽讨好之能事。用现在的话说,就是“领导面前会来事,外人面前会挡事”。纵观整个官场,“巧官”无处不在。
“巧官”的存在,制造了一股“乌烟瘴气”,弥漫了整个系统,滋长了“慵政、懒政”毒瘤,败坏自身机体的同时,也波及了百姓。从长远来看,误己误人,误事误国。
惩治“巧官”腐败,当惩防并举,防治结合。“防”要防在监督。进一步强化纪检部门监管职能,深化铸勤行动开展,“蚕食”“官油子”、“巧官”市场,打造一支廉洁高效的干部队伍;“治”要迈开步子,“两腿”并用。既要治“已病”,更要治“未病”。进一步完善“庸者下,能者上”的相关制度建设,打破“只进不出”、“易进难出”的“铁饭碗”传统常规,形成新常态,达到治“未病”效果;进一步加大惩处力度,扩大惩处范围,将“为官不为”、“在其位,不谋其职”、“慵政懒政”等“巧官”行为进行量化,纳入惩处范畴,扼制“巧官”增长势头。
空谈误国,实干兴邦。习总书记向广大党员干部提出了警醒,指明了道路。“巧官”的 “清理”,是我党在反腐倡廉道路上的进一步延伸,是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进一步坚定,是建设效能型、服务型政府的进一步巩固。(启蒙镇人民政府 龙本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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