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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好“问责”这根“棍子”

        问责作为执纪监督的一种方式,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题中之义。通过严格执行干部问责制,使党政干部履职必负责,不能只做官不负责,也促使干部牢固树立责任意识,认真履职尽责。然而,有的领导干部热衷于把“问责”挂在嘴边,大事小事、大会小会言必问责,让干部干事创业没有“安全感”,也让干部认为“问责多了就麻木了。棍子打一下疼,打多了就不觉得疼了。”
        问责处分的真正目的是为了加强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实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因此,在从严问责的同时,“责”与“罚”的天平要精准,不是动辄就以问责来推动工作,而应该用好问责机制,并去深入的挖掘、发现问题的根本所在,找到解决问题的合理方法。坚决避免盲目追责,让问责既是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制约机制,又是对党员干部的有力约束和保护。简单而言,少问责,问重责,确保问责这根“棍子”每一次都能高高举起,稳稳落下。
        问责是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履职能力、治理懒政怠政行为的有效方式。但是,用好问责这把“棍子”的前提是,敢于动真碰硬,发挥震慑效应。如果问责的“大棒”仅仅是高举轻落,这就不免会出现“只问责、不追责”的倾向。有的“问责”也仅是“问问而已”,甚至轻描淡写、不痛不痒地指出“问题”、分析一下“利弊”,然后就无声无息地“拜拜”了,看似是保护干部、维护单位稳定,实则是私心作祟。不仅难以发挥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效果,更违背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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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站编辑:中新评论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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