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基层干部“走读”要做好三件事
基层干部处在整个行政机构最底端,处在促进发展的最前沿,维护稳定的第一线,是与乡土最亲近的“地板干部”。然而不知从何年何月何日起,不少基层干部开始热衷在县城兴建“安乐窝”,由于居家在县城,工作在乡下,有的基层干部在工作时总是“归心似箭”,无法安下心来;有的基层干部还会以进城开会、办事为名,延长在城里的滞留时间,从而难以保证在乡下的有效工作时间,更不能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和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笔者认为,要扎实解决好基层干部“走读”问题,必须从三个方面着手。
一是建立健全管理机制,让基层干部“不能走”。制度是治本之策。用制度解决“走读”问题,首先就要有科学的制度可依、有合理的章法可循。制定出台《关于解决乡镇领导干部“走读”问题的规定》等,从治理“走读”的范围、执行考勤、请销假、值班制度、处理“走读”行为的办法和督查考核的责任主体作明确的规定。明确乡镇党委书记是治理乡镇干部“走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做好乡镇干部的日常考勤和夜间住宿情况的督查工作。
二是监察机关严肃问责,让基层干部“不敢走”。加强督查,建立不定期查岗制度,明察暗访乡镇干部在岗在位情况,建立健全县镇领导干部考勤工作档案,考勤情况定期汇总,供上级检查,领导干部在岗情况一律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对存在“走读”行为的乡镇干部,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查、诫勉谈话、免职、降职和相应纪律处分等。对因擅离职守造成严重影响或因“走读”行为被上级部门问责的,要追究相关领导干部的领导责任,依纪依规予以处理。
三是注意激励提高待遇,让基层干部“不想走”。基层干部穿梭在“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的针眼中,是“万金油”更是“千斤顶”,要切实提高乡镇内设机构的职级待遇,使乡镇干部有自身发展的空间;在选人用人上,要优先从乡镇干部中考虑,重点从条件艰苦的乡镇选拔,树立在基层、在一线、在农村选人用人正确导向,促使乡镇干部安心在乡镇工作。采取财政投资补贴的办法,解决好乡镇干部的住房、就医、子女上学等问题;推行双休日制度或轮修制度,实行人文化管理,多关心乡镇干部,解决他们生活中的实际困难问题。(周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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