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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奇葩证明”需要更多配套措施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日出台了加强和改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的意见,以避免“奇葩证明”,提升服务质量。(2016/5/16 荆楚网)
        “奇葩证明”被诟病良久,因为这些证明的存在,严重影响了简政放权的本意,并给民众出行、办事造成了许多不必要的麻烦。所以,中央三令五申的要取消“奇葩证明”生存的土壤。而这次,人社部也专门治理起了“奇葩证明”,凡没有法律法规或规章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原则上予以取消。
        取消更多的“奇葩证明”的生存土壤,凡没有规章依据和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证明,在原则上都予以取消。这也就代表,很多让人吐槽不断的“***是***”的证明将会被取消。但是,细细思考起来,这条规定其实还需要更多的配套“服务措施”,否则,也很难让政策的利好能够一路打通,让老百姓享受到取消“奇葩证明”带来的实质红利。
        举例说明,只是给予一种指导性的建议,或者说是一种规定。但是,这样的规定要落地,要让每一个基层做到。仅仅依靠一句规定或者号召,显然还难有说服力。再退一步来说,人社部发起取消“奇葩证明”的呐喊,却没有规定各个证明具体取消的时间,也就是,从政策实行到落地没有规定其中的间隔,倘若有些部门拿时间不够等各种借口来推诿,让这条规定没有落实到老百姓身上,这样取消“奇葩证明”的初衷就没有发挥最大的效果。
         原则上予以取消,但如果有些单位上找各种借口不取消,又应该如何面对呢?只谈原则上取消,其实在取消“奇葩证明”上给了很多回旋的余地。要想最大限度的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不仅仅只有号召,还应该配套相应的惩罚措施。面对一些故意不执行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若没有相应的惩罚,若依旧有托着各种各样借口而不取消“奇葩证明”的,就应该配套相应的惩罚措施,不然,取消“奇葩证明”恐怕会出现“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尴尬画面。
         当然,在“取消奇葩”证明上,不妨配套一些举报机制。例如,面对那些依旧频频索要“奇葩证明”的单位,能够让老百姓有举报的直通电话,让更多的人监督各个地方的“奇葩证明”取消的进度,才能有“鞭策”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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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站编辑:隐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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