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老人“孝”字不能缺位
5月9日上午9点左右,一声巨响打破了湖北省黄沙铺镇新民村的宁静。村里一座建于清代的危房民宅轰然倒塌,也“带走”了独居老人阮家国。“真的是太惨了,有儿有女的人,最后落得这样一个下场,实在让人寒心”。距离事发现场不足200米,就是其儿子家近百平方米的大瓦房……(5月17日《京华时报》)
准确地说赡养老人应该是包括了子女之“孝”、社会之“义”、政府之“责”,这是全社会共同的义务。在我们的普遍认知中,子女赡养父母,天经地义。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子女不赡养父母的故事却又在不断地上演。
独居老人阮家国被“带走了”,让大家感觉到心酸,也让大家多了一些叹息,有儿有女却落得如此下场,怎能让人心中不生寒,但是这温暖的距离却不足200米,这“孝”字却离了千万里。
针对阮家国的特殊情况,村里想方设法地为他最出了最大的努力,申请了低保,但是,这样的外部帮助或许能帮得了阮家国的物质,但是却无法帮助其精神,毕竟,子女之“孝”才是老人最深的心病。
常听很多人感叹“子欲养而亲不待”,这是一种遗憾,在还来不及尽孝的时候,亲人已经远离,但是阮家国的子女其实是有机会尽孝的,但是他们却没有,即便不在身边照顾,其儿子也可以把阮家国安置在家中,至少不会有“居住之危险”。
从其儿子的态度上来看是并不怎么愿意的,而在父亲来看,儿子不同意自己也不会勉强,在任何时候,父母总是愿意站在子女的角度想问题,而子女又什么时候为父母多想了那么一丁点呢?
当然,也有很多人把赡养老人的义务抛给了社会,抛给了政府,感觉这就是一个“包袱”,但是这些子女又何曾想过,是谁不辞辛苦地把你抚养长大,到头来却把“孝”忘得一干二净,这是一种美德的锻炼。
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百善孝为先,子女的亲,子女的情,才是老人更看重的所在,别把老人当包袱,别等到子欲养而亲不待的遗憾出现时才后悔,把“孝”字补好,方能对的起自己的良心。(作者:婧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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