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低保标准是落实低保兜底脱贫的必要措施
继去年首次发布全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后,四川新闻网记者了解到,近日四川省民政厅、发改委、财政厅、统计局和国家统计局四川调查总队联合发布2016年全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建立在底线公平基础上的基本生存权和发展权的综合性保障,在整个社会救助体系中起着核心和基础性作用。作为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力,低保制度是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战略部署,直接关系到各族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的共同愿望,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党践行执政为民理念的重要体现。
在扶贫的路上,不能落下一个贫困家庭,丢下一个贫困群众,不能遗忘城乡低保和低保边缘户。省委十届六次全会指出要按照“六个精准”的要求精准实施“五个一批”扶贫攻坚行动计划,而低保政策兜底一批在“五个一批”中处于十分重要位置。此次四川省对2016年全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进行调整,单从标准上,不仅仅是在去年标准基础上提高50元/月,而且通过低保政策兜底能从根本上解决一部分困难群众脱贫问题,凸现了政府对特殊困难群众的关怀,是不让一户贫困,不让一人掉队的必要举措。
毋庸置疑,如果没有包含弱势群体包括城乡困难群众的小康就不是真正的小康。我们要建设的是“全面小康”,是惠及全体人民的小康,城乡困难群众、弱势群体得不到保障、受到歧视的社会,不可能是一个和谐的社会,“国无弃人”是国家给予人民最温暖的情怀,是中华民族最为宝贵的优良传统,是施政者思想品格与责任意识的最高体现。
在现实生活中,贫困的原因很复杂,在现有的贫困户中,有一部分人既无资金来源,又无劳力,有的甚至集老弱病残于一身,如果仅靠他们自身的力量,很难如期脱贫。所以,在精准脱贫工作中,各地既要重视产业扶贫、移民扶贫、医疗扶贫,还要重视“低保兜底”,统筹各项扶贫资金,力争应保尽保,切不可对城乡困难群众视而不见,或袖手旁观。
从近年四川实施“低保兜底”脱贫来看,全省很有一部分困难群众已逐渐摆脱了贫困,他们在党和政府的帮助下,通过自己的努力度过难关,获得致富能力,找到了一条致富的路子,有了一定的经济基础,有了自我发展的能力。但是也有一些群众因天灾人祸、自然灾害、疾病等原因,重新陷入贫困或贫困或贫困边缘,鉴于此,四川从精准脱贫工作需要及时调整享受低保的对象的低保标准,让困难群众真切感受到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心和帮助,是精准脱贫的必要措施。
但笔者认为,“低保兜底”提高低保标准是实现“政策性脱贫”的做法,无疑给贫困群众带来了温暖,绝对顺乎民心、合乎民意,这也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应有之义。不过,在贫困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兜底保障之后,如何才能使他们彻底摆脱贫困走向富裕,依然任重道远。
提高低保标准和落实“低保兜底”脱贫是一项非常严肃工作,笔者建议,各地要立足“精准脱贫、保障基本”原则,严格低保政策,加强低保动态管理,全面推进脱贫攻坚低保兜底工作,切实解决建档立卡人员中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群体的基本生活问题,按照精准脱贫的要求全面完成城乡居民低保条件的兜底保障工作,将低保政策落到实处,坚决杜绝“错保”、“乱保”,避免低保乱象,全面推进全省低保工作的规范管理和有序发展,让提高标准的低保资金真正地用在需要的百姓身上。
不言而喻,四川提高低保标准是落实低保兜底脱贫的必要措施,是确保到2020年所有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一道迈入全面小康社会的根本保证。( 李琼会)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建立在底线公平基础上的基本生存权和发展权的综合性保障,在整个社会救助体系中起着核心和基础性作用。作为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力,低保制度是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战略部署,直接关系到各族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的共同愿望,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党践行执政为民理念的重要体现。
在扶贫的路上,不能落下一个贫困家庭,丢下一个贫困群众,不能遗忘城乡低保和低保边缘户。省委十届六次全会指出要按照“六个精准”的要求精准实施“五个一批”扶贫攻坚行动计划,而低保政策兜底一批在“五个一批”中处于十分重要位置。此次四川省对2016年全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进行调整,单从标准上,不仅仅是在去年标准基础上提高50元/月,而且通过低保政策兜底能从根本上解决一部分困难群众脱贫问题,凸现了政府对特殊困难群众的关怀,是不让一户贫困,不让一人掉队的必要举措。
毋庸置疑,如果没有包含弱势群体包括城乡困难群众的小康就不是真正的小康。我们要建设的是“全面小康”,是惠及全体人民的小康,城乡困难群众、弱势群体得不到保障、受到歧视的社会,不可能是一个和谐的社会,“国无弃人”是国家给予人民最温暖的情怀,是中华民族最为宝贵的优良传统,是施政者思想品格与责任意识的最高体现。
在现实生活中,贫困的原因很复杂,在现有的贫困户中,有一部分人既无资金来源,又无劳力,有的甚至集老弱病残于一身,如果仅靠他们自身的力量,很难如期脱贫。所以,在精准脱贫工作中,各地既要重视产业扶贫、移民扶贫、医疗扶贫,还要重视“低保兜底”,统筹各项扶贫资金,力争应保尽保,切不可对城乡困难群众视而不见,或袖手旁观。
从近年四川实施“低保兜底”脱贫来看,全省很有一部分困难群众已逐渐摆脱了贫困,他们在党和政府的帮助下,通过自己的努力度过难关,获得致富能力,找到了一条致富的路子,有了一定的经济基础,有了自我发展的能力。但是也有一些群众因天灾人祸、自然灾害、疾病等原因,重新陷入贫困或贫困或贫困边缘,鉴于此,四川从精准脱贫工作需要及时调整享受低保的对象的低保标准,让困难群众真切感受到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心和帮助,是精准脱贫的必要措施。
但笔者认为,“低保兜底”提高低保标准是实现“政策性脱贫”的做法,无疑给贫困群众带来了温暖,绝对顺乎民心、合乎民意,这也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应有之义。不过,在贫困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兜底保障之后,如何才能使他们彻底摆脱贫困走向富裕,依然任重道远。
提高低保标准和落实“低保兜底”脱贫是一项非常严肃工作,笔者建议,各地要立足“精准脱贫、保障基本”原则,严格低保政策,加强低保动态管理,全面推进脱贫攻坚低保兜底工作,切实解决建档立卡人员中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群体的基本生活问题,按照精准脱贫的要求全面完成城乡居民低保条件的兜底保障工作,将低保政策落到实处,坚决杜绝“错保”、“乱保”,避免低保乱象,全面推进全省低保工作的规范管理和有序发展,让提高标准的低保资金真正地用在需要的百姓身上。
不言而喻,四川提高低保标准是落实低保兜底脱贫的必要措施,是确保到2020年所有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一道迈入全面小康社会的根本保证。( 李琼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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