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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改突围深水区,仍需破壁

 
 
       北京将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9月19日,北京市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正式出台。(9月19日新京报)
 
       我国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是在上世纪50年代计划经济体制下产生,在当时,对于限制人口流动、缓解城市资源不足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随着改革开放深入,国民经济水平迅速提高,城市建设获得了长足发展,原有的户籍制度在制约劳动力转移和经济发展方面的弊端逐渐凸显。
 
       为此,2014年7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建立统一的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标志着我国户籍制度改革全面启动。2014年11月,河南省印发了《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2015年3月,陕西省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2016年4月上海市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户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截至目前,全国已有30余个省(直辖市)出台户籍制度改革方案。
 
       我们注意到,推行“户改”的城市虽然在户口形式上都统一为“居民户口”,但落实到相关政策和附加的社会福利待遇时,原有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差别常常浮现出来,诸如劳动就业、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服务、证照办理服务等方面,城乡户口之间的差别依旧不少。
 
       户籍制度改革由试点到全面铺开,虽然取得显著效果,但面对千头万绪的配套社会经济政策,和错综复杂的社会利益分配格局,改革被捆绑着太多公民权益与社会福利的户籍制度,显然困难重重,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若想从深水区突围,仍需破壁之举。
 
       很显然,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不能靠户口一迁了之,核心还在于搞好综合配套改革。不同于一般的政策改革,户籍制度改革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系统工程,需要稳扎稳打的渐进过程,更需要兼顾全面的通盘考虑。同时,由于我国人口总量大,地区分布不均衡,加之城乡差距、地区差距扩大的趋势尚未扭转,在户改过程中,还应做到因地制宜,兼顾不同地区的特殊性。既要确保基本政策的全国统一,又要兼顾各地的不同情况。
 
       此次户籍制度改革对于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合理布局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合理引导人口有序流动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然而,本次改革又不仅仅是户籍制度本身的改革,更是涉及多部门、多层面、多内容的综合性改革,面临仍处深水区的改革困局,决策者们更要有破壁突围的勇气和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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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站编辑:南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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