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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担责之物怎可存乎于“市”?

      一张没有签名的供货收据,让海鲜零售商陈春松因海鲜检测不合格面临10万元罚款。在他看来,这是批发商将问题鱼虾的风险转移到了他手里:“货在我手里检查出问题,拿这个没签名的收据去问批发商,他们却不承认。”在新发地海鲜批发市场,一张签有供货商姓名的收据被认为暗藏风险,多位水产批发商认为,签有名字的收据,是问题水产溯源的铁证,为规避风险,他们选择拒绝签字。(11月29日 新华网)
 
       海鲜供货商不肯在供货收据上签字显然是有做贼心虚之嫌,而零售商是否知晓所售水产是不合格产品也还值得商榷。所幸海鲜虽然正在被零售商进行销售,但是相关部门能够及时发现有问题的海鲜。从某种程度上减少了消费者的损失,避免了一部分海鲜摆上餐桌的命运。即便如此,批发商和零售商相互推责的问题海鲜怎么会出现在市场上,这个问题还是应当引起重视。
 
       批发商在售卖给零售商的海鲜时,为规避所谓的风险拒绝在供货收据上签字。从某种程度来说,很可能是知道自己的产品属不合格产品,一旦遇到检查必然会被追责,从而选择了如此“聪明”的做法。当然也可能是为了防止因零售业者行为引起的海鲜检测不合格令自己受到牵连。不管基于何种原因,批发商的行为就是为牟利并逃避责任,才会让零售商购买自己的水产品。
 
       而海鲜的零售商,从他口中所知的真相来看,确实是个受害者,但是因为无法追查水产品的来源,也很难分辨其所谓“真相”的真实性。从批发商推脱责任的行为就不难让人联想到其产品的质量,可是零售商还是买了其产品,并在没有进行检查的情况下进行售卖,自然也是逃不过一个“利”字。
 
       其实,不管是批发商还是零售商,他们为获利而让不合格产品进入市场,这些都已经构成了侵害消费者,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明知如此他们还敢铤而走险,还在于海鲜检测方法比较繁琐。从监管部门检测海鲜到告知零售商海鲜不合格花费了一个月的时候,而且检测部门也属于专业部门。可想而知,如此复杂的检测手段也是水产商人们有恃无恐的一个必要因素。
 
       所以,相关部门在大力查处不合格海鲜的同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同时,也可结合专业的检测结构,研究出一些简单实用的方法,让有问题的海鲜无所遁形。也让市场上再也不会出现这种无人担责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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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站编辑:中新评论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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