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错机制须控制好“红绿灯”
“客观看待和正确处理干部在干事创业中出现的问题,为敢想的人‘开绿灯’,为敢干的人‘兜住底’”,本月初,济南市委审议通过的《关于支持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建立容错免责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提出了上述“兜底”构想。(3月24日 《新京报》)
“枪打出头鸟”,在推进工作中,有人敢闯敢干,一旦出了问题,却被人揪住不放,“领头羊”成为“替罪羊”,打击了干事创业者的积极性。而有的人思想保守,处事圆滑,认为“少干事少犯错误,不干事不会犯错误”,甘当“圆滑官”、“太平官”,也能博得“好人缘”。
随着作风整顿不断深化,规矩纪律更加严格,让“为官不为”者失去市场,激发干事创业活力。“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在全面深化改革进程中,有的工作需要“摸着石头过河”,有的改革新思路、新想法、新举措难免会出现疏漏和偏差,建立容错机制,为担当者“担当”,为敢想敢干的改革者撑腰鼓劲,弘扬实干精神,营造支持改革者、鼓励创新者、保护干事者、宽容失败者良好氛围。
但是,建立容错机制,也要区分改革创新中的失误和履职中的失职失责,防止由包容失误演变为包庇错误;区分实干与蛮干,防止把鼓励干事创业成为胡干蛮干的借口。划清“容错”的界限,实行“容错”与“纠错”并行,避免“拍脑袋决策,拍胸脯执行,拍屁股走人”问题发生。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干部干部,干是当头的,既要想干愿干积极干,又要能干会干善于干,其中积极性又是首要的。”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健全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给改革创新者撑腰鼓劲,让广大干部愿干事、敢干事、能干成事。”树立了鼓励改革创新的鲜明用人导向。
“惟其艰难,方显勇毅;惟其笃行,才弥足珍贵。”控制好容错机制的“红绿灯”,让改革创新者尝到“甜头”,让“为官不为”者感到脸红,看到干与不干确实不一样,增强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主动性,通过机制“兜底”,增加干部推进改革创新的“底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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