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员不满意团支部书记被罢免责任应该分清
日前,重庆市24名团支部书记因为被团员青年评为“不满意”,而被罢免“下课”,这些支部均经过组织程序,重新选举产生了新的团支部书记。(2016年5月29日澎湃新闻)
重庆市24名团支书书记在考核工作中,因为团员不满意,被免职下课了,这让任何人看来这都是应该的,团支部书记在其位不谋其政,这样的团支部书记就应该下课,就应该通过组织处理,自己去反省,在平时的工作中,自己到底做了什么,让团员会不满意,这责任就应该自己负。道理看似这样,如果仔细想一想,团支部书记为什么会不合格呢?当地政府团委可曾考虑过这个问题?
在基层很多团支部书记都成了摆设,在平时的活动中,除了收取一定的团费,和处理一下团档案之外,还真想不出来他们能够有什么权力组织青年团员搞一些什么活动。想一想在重庆市这些被罢免的团支部书记来自各个部门,他们为什么不谋事干事了呢?最主要的原因,不是在于个人,而在于团委领导有问题,有很多部门的团支部书记,如学校的,应该是老师,平时除了抓学习之外,学校是不是真正给他们安排时间抓共青团工作,告诉他们如何组织活动吗?还有就是企业,大多数这样的团支部书记就是摆设,企业注重效益,平时对于青年人的思想工作很少人做到重视,他们有时间开展团活动吗?
即使是基层政府部门的团书记,真正将团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的会有几个呢?团支部书记都是有个人工作岗位的,很多团书记都是兼职,没有实权,没有经费,在基层政府部门可以说是微不足道的角色,让他们开展工作应该很难,因此说团员对于他们不满意,亦应该是对当地政府部门或者相关部门领导干部的不满意。今天重庆市相关部门罢免了他们的职务,真能够起到倒逼新上任的团支部书记谋事干事的责任吗?因此说,在很多情况下,也许罢免不是解决问题的最好方式,更应该从自身工作寻找差距。
团支部书记的岗位很平凡,也很普通,其职位更应该是很平常的,如何让团支部书记在平时的工作中,能够组织广大青年团员开展工作,能够承担发展重任,对于重庆来讲应该是一个难题,对于全国各个地区的政府部门来讲,亦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针对这个问题,不是督促团书记一个人就能够干好工作的,地方政府部门更应该配合其工作,适当地给其一些权力,并且在平时多听取一些团员的建议,针对年轻团的所思所想做一些文章,也只有这样,才能够让团员在时代改革中发挥中坚力量。如果地方政府部门的领导干部不转变自身工作中存在的错误,还将责任一味地推卸在团支部书记的身上,即使团支部书记全都下课了,换了一批又一批又如何呢?这工作照样不会给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