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举措推进村居减负
今年3月份,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明确提出将2019年作为“基层减负年”,村居干部也看到了希望。让村居干部真正、尽快从无谓的事务中解脱出来,完成带领群众致富奔小康的重任,要从三个方面下功。
多一些务实措施。县乡两级不要把减负停留于喊口号上,要开展形式主义排查整治,从现在做起、从正在做的事改起,主动认账、担责整改,为村居干部撑腰发声、松绑减负。要下功夫解决考核过多、过度留痕等突出问题。要下功夫解决会议多、文件多、材料多等突出问题。列出减负清单,将减负实施完成情况作为对乡镇、部门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加快“四项清单”制定。县级层面尽快组织制定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依法自治事项清单和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清单、可购买服务事项清单、村居工作负面事项清单,依法界定村居服务工作事项。同时,严禁将基层群众反映强烈、缺乏法律依据的任务,以及村居作为责任主体的执法、拆迁拆违、环境整治和属于专业技术性质、应由具有相应能力和资质的组织办理事项,交由村居办理。
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公开设立监督电话、举报箱、网络举报等,加强监督。对未经县级审批同意向村居摊派工作事务的部门和乡镇,村居干部党员群众可随时通过电话、信函、群工系统等形式直接举报。一经核实,进行曝光,并给予相关责任单位通报批评,要求及时整改,从而形成有力威慑,确保“村居减负”各项措施落到实处。(黄旭祥)
多一些务实措施。县乡两级不要把减负停留于喊口号上,要开展形式主义排查整治,从现在做起、从正在做的事改起,主动认账、担责整改,为村居干部撑腰发声、松绑减负。要下功夫解决考核过多、过度留痕等突出问题。要下功夫解决会议多、文件多、材料多等突出问题。列出减负清单,将减负实施完成情况作为对乡镇、部门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加快“四项清单”制定。县级层面尽快组织制定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依法自治事项清单和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清单、可购买服务事项清单、村居工作负面事项清单,依法界定村居服务工作事项。同时,严禁将基层群众反映强烈、缺乏法律依据的任务,以及村居作为责任主体的执法、拆迁拆违、环境整治和属于专业技术性质、应由具有相应能力和资质的组织办理事项,交由村居办理。
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公开设立监督电话、举报箱、网络举报等,加强监督。对未经县级审批同意向村居摊派工作事务的部门和乡镇,村居干部党员群众可随时通过电话、信函、群工系统等形式直接举报。一经核实,进行曝光,并给予相关责任单位通报批评,要求及时整改,从而形成有力威慑,确保“村居减负”各项措施落到实处。(黄旭祥)
标 签:
( 网站编辑:中新评论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