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移风易俗工作需做到“四坚持”
推动移风易俗工作需做到“四坚持”
随着乡村振兴的全面推进,移风易俗不仅是提升乡村文明程度的关键,更是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途径。乡镇在推动移风易俗工作需做到“四坚持”:坚持贴近实际、坚持文化传承、坚持服务民生、坚持群众主体,以务实、创新的态度,引领乡村社会风气向好向善发展。
一、坚持贴近实际,精准施策。乡镇是推动移风易俗工作的前线阵地,必须紧密结合本地实际,精准施策。首先,要深入了解乡村社会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群众需求,避免“一刀切”的做法,确保政策措施接地气、合民心。其次,通过调研走访、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村民意见,找准移风易俗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如针对大操大办红白喜事、封建迷信活动等问题,制定针对性强、操作性强的具体措施,确保工作有的放矢,取得实效。
二、坚持文化传承,弘扬正能量。乡村是传统文化的沃土,推动移风易俗不能割裂与传统文化的联系。乡镇应深入挖掘和传承本地优秀文化,如民俗活动、传统节日、手工艺等,通过举办文化节、民俗体验活动等形式,让村民在参与中感受文化的魅力,增强文化自信。同时,要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尊老爱幼、邻里和睦、勤劳节俭等优良传统,引导村民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积极向上的社会风气。
三、坚持服务民生,提升生活质量。移风易俗的最终目的是提升村民的生活质量。乡镇应把移风易俗工作与改善民生紧密结合,通过完善基础设施、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优化乡村环境等措施,为村民创造更加宜居宜业的生活环境。同时,加强对村民的教育引导,倡导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如推广健康饮食、垃圾分类、绿色出行等,提高村民的生活品质,让移风易俗成为提升乡村文明程度的生动实践。
四、坚持群众主体,激发内生动力。群众是移风易俗的主体力量。乡镇应充分尊重村民的主体地位,激发村民参与移风易俗的内生动力。通过建立健全村民自治机制,鼓励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如通过制定《村规民约》和成立红白理事会、乡贤议事会等,引导村民在婚丧嫁娶、节日庆典等方面自觉抵制陈规陋习,倡导文明新风。同时,开展“文明家庭”、“文明村庄”等评选活动,树立典型示范,激发村民争当文明先锋的热情,让移风易俗成为村民的自觉行动。
(通讯员:彦洞乡 张美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