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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干部陨落,谁该反思?

 

        先后荣获“全国人民调解标兵”“四川省优秀共产党员”“四川省劳模”“四川省三八红旗手”“巴中市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用她的名字命名的调解工作室是四川省第二个、巴中市第一个以个人姓名命名的人民调解室。(3月29日《检察日报》)
        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中央到地方,查处的“能吏”腐败案件不在少数。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就是尽人皆知的“能吏”,但是不管功绩有多大、成绩再突出,但凡违法违纪,始终难逃法纪制裁。前段时间,被群众称为“有血性、能干事”的“能吏”,山东省工商管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牛启忠受审,牛启忠在调离滕州市时,还出现过“千人送书记”的感人场面。
        和落马的刘志军、牛启忠等干部不同的是,汪梅仅仅是一个最基层的干部、社区主任;相同之处则在于,汪梅刚开始也是一个想干事、能干事、善干事的好干部,当地群众亲戚地称她为“汪大姐”。“汪大姐”在社区一干就是23年,从社区计生专干到居委会副主任,再到社区主任,光是调节各类矛盾纠纷就达1000余件,成功率达98%,草坝社区也在“汪大姐”的努力下被打造成了巴中市的一张“名片”,而她本人也成了家喻户晓、受人爱戴的“明星”女干部。从中央、省、市、区获得个人荣誉更是多达20多项。令人扼腕叹息的是,就是这样一个闪闪发亮的“明星”干部,从第一部踏错到后来的步步踏错,最终走向陨落。
        作为旁观的人,远观一个“明星”干部陨落虽然不是什么稀罕事,但是我想,作为经常找“汪大姐”办事的地方社区群众,在看了汪梅的陨落过程后,是否也会在叹息之余感到愤恨呢?作为社区干部、人民群众的“贴心人”,汪梅的陨落,不得不说是一次对基层干部的莫大震撼。但是,对于“明星”干部的陨落,我们不能总是把脑袋揣进裤兜里,不思不想觉得无所谓,没有以案为镜的反思,越来越多的“明星”干部就会陨落,也无法从源头解决基层干部违法违纪问题,但是谁该反思呢?
        我认为,“明星”干部在大部分人的眼中都是有能力、敢担当的干部,他们一开始不仅能够奉公守纪、克己为民,还能够在岗位上把平凡的事情干出不平凡的成绩,从内到外就给公众塑造了一个“焦裕禄式”的好干部形象。群众找“明星”干部也放心,因为在长期为民服务的过程中,已然在群众中定格了“好党员”“好干部”的形象。因而,群众对这样的干部也是一百二十个放心,丝毫不会把贪污腐败、损害群众利益等丑陋形象与他们联系起来。长此以往,基层干部就失去了最广泛的群众监督。没有社会监管的权力是最容易腐化变质的权力。所以,群众应当反思。
        像汪梅类似的从中央到地方拿过各种嘉奖的基层干部,不仅在群众心中是个绝对称职的好干部,而且在上级党和政府领导的眼中,也堪称基层干部的正面典型。逢活动就推该社区,逢评选就举荐汪梅,逢领导便受称赞,浑身上下无一处不是优点的“汪大姐”会否记得党章党纪和法律法规。在汪梅人生最风光的时候,是否又有人来给她打打“预防针”、敲敲党风廉政的“警钟”?恐怕宣传报道其先进事迹都来不及,更遑论静下来谈纪论法。 “明星”闪耀光芒,却少了纪检监察和组织部门的“提醒”,因此,纪检监察和组织部门当反思。
        培育出一个党和人民群众信赖的基层干部不易,要保持基层干部清白为官的廉洁性和开拓创新的积极性更不易。这既需要思想上的高度纯洁,也需要制度上的无缝设计,更需要严厉的监督管理。要让“明星”干部不陨落,就必须让它在正常的“轨道”上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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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站编辑:南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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