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场“野鸽子”也该晒晒太阳
北京市日前下发《北京市贯彻〈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昨天,实施办法的相关细则和解释对外发布,对配偶子女管教不严等15种情形将被追责,“裸官”将可能被调整职务,降职干部两年内不得提拔。(3月29日 《北京青年报》)
裸官是裸体做官的简称,指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裸体做官好比中国官场上的“野鸽子”。他们家人都在国外,自己孤单一人;他们四处吃“独食”。因为可以随时“隐退官场”也就肆无忌惮,胆大妄为,于是“裸官”便有了“能捞则捞,不行就跑,跑了就了,如若不成,家人安乐”的想法。
北京市此举无疑是打中了“裸官”的七寸,让广大群众、媒体理直气壮的监督:谁“裸”谁下台,让“裸官”无官可升。“裸官”之所以可以成为“裸官”,是称其大权在握,炙手可热之时,通过或钱或权将子女家人成功送到海外,而国外高昂的生活费用又使得“裸官”不得不继续腐败。
但处理“裸官”不能止步于调整职务,“裸官”的产生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其间不可能没有蛛丝马迹。至于他们外逃前的种种准备,更不可能真的人不知鬼不觉,只是没有准备的有关方面给了有准备的他们可趁之机。
防患于未然才是根治一切问题的根本途径,“裸官”的产生暴露了我们监管制度不健全,给了贪官们空子可钻。
笔者认为公开才是最好的监督。“裸”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接受社会的监督,减少用权徇私的可能。对于重大项目,使钱、权相分离,减少权力可操作空间。“裸”财,某些官员恐怕根本就不清楚自己有多少财产,往往东窗事发,其数字总让人惊恐。不如让官员的财产“裸露”起来,在阳光的威慑和保护下,相信他们也不敢大肆敛财,即使敛财也难以转移海外,相关纪检监察部门就能闻风而动,抢先冻结官员财产,减少国家损失。
社会不需要“裸官”为民服务,其影响公众对国家的信心,尽管“裸官”并不一定代表着贪官,但如果所有官员都将子女亲属移民海外,那么势必会伤害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和对党和国家的信心。官员拥有公众职位,掌握公众权力,他们的行为理应受到更加严格的要求,在一些国家“裸官”是不可想象的,无法被公众接受的,这是最起码的政治伦理和责任表现。
当前中国正处在建设有特色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关键时期,我想不需要这方面的“特色”,对于“裸官”尽管不能一棒子打死,全盘否定,但中国不需要“裸官”。(姜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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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站编辑:南山 )